婦死手術檯醫誆病死(點這邊看新聞)
在部落格總是喜歡寫一些吃喝玩樂的東西
不知道怎麼了
今天看到這篇蘋果日報的新聞和下面的留言
總覺得想說點甚麼
忘了是從甚麼時候開始(或者是我從前都沒注意到!)
似乎看到的新聞報導都帶了很多的情緒
記者的角色不再是單純的傳達一個訊息,一個新聞事件
尤其是醫療糾紛的新聞
文章裡面總是會加上醫師的照片、姓名和工作的地方
反而比較像是青天老爺公告判刑後的通緝令
大概就只差了“WANTED”這個字而已了吧!
在2010年的個資法修正案中
第9條、第19條和第20條訂出了所謂的媒體免責條款
“當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及與公共利益有關時,即可蒐集相關個人資料,不受個資法限制”
這無疑是給了媒體和記者們一把尚方寶劍
舉著正義的大旗,就更有信心做個維護世界和平的使者了
貼上照片和姓名
是不是告訴我們,新聞的作者已經對這案件下了定案了呢?
讓我們看看青天老爺對於這個案件怎麼說
一名陳姓女子日前至台中清泉醫院進行膽結石內視鏡手術,卻死於手術檯上,家屬質疑是醫療疏失,主刀王姓醫師竟在死亡證明書記載陳女是病死、心肺衰竭,規避疏失,家屬報警提告,檢察官和法醫解剖後證實是手術過程腸繫膜穿刺釀大量出血休克死亡。家屬痛哭大罵:「醫師騙我們,太可惡!」
再看看新聞網頁下面留言的民眾怎麼說
"這是相當安全的手術", 只是偶爾死一兩人?
真的是越醫越糟.走著進去.抬著出來 !
這種小手術也能醫死人?
可見得青天老爺的想法和大部分人都是貼近的:一個簡單的手術,怎麼可以醫死人!
在這邊就可以看到大部分民眾和醫療人員間觀念的鴻溝了
在醫療中
沒有百分之一百正確的檢查
沒有吃了就一定會好的藥物
更沒有死亡率是零,一定不會死人的手術
大工廠做出來的商品都沒有良率百分之一百的了
更何況是人用雙手去執行的手術呢
每個人的身體都不一樣
從外觀看起來不一樣
內在的狀況更是不一樣
各種不一樣的變因加起來使得醫療的決策不是0或1的選擇那麼簡單
期待一名醫師永遠都可以把病人治好就跟期待一個人長生不死是一樣的不切實際!
當然對家屬來說親人的存活與否就是0和1的結果了
畢竟本來以為只是個小手術(事實上仍有接近0.5%的死亡率)
但結果卻與期待的有如此大的落差
因此無止盡悲傷和憤怒的情緒是可預見的
找一個看似“應該”要負責的人來宣洩情緒似乎就更合情合理了?
這個時候家屬更需要的是悲傷治療和遭受災難後的救濟
而不是將他們的情緒更加擴大、搧風點火甚至未審先判
或者是用“「兩個孩子怎麼辦」”這樣的段落標題
去把這樣的情緒傳染給看報的民眾
進而去回饋到病人家屬而讓悲傷更加的深刻
再來我補充一下死亡診斷書的開立原則
老師們是這麼告訴我們的
以最直接的死因來書寫除非死因不確定盡量避免使用心肺衰竭這樣的模糊原因(每個病人死都是心肺衰竭)但若非病死或自然死則醫師無權開立死亡診斷書必須通報檢警來處理
這樣應該能夠多少了解那位醫師開立那樣死亡診斷書的想法
畢竟他只是個凡人
當然要以更高更嚴格的道德標準去要求他
那就另當別論了
在這個事件中,我的想法
醫生不是壞人:醫生都希望自己的病人好起來,沒有醫生希望病人死在自己手上
家屬不是壞人:和期待落差太大的醫療結果,肯定會有無法控制的情緒,家屬需要的是哀傷治療
我們需要的是完善的制度來處理這樣醫療事故
讓家屬能夠得到足夠的幫助
醫療從業人員能夠安心執行並增進他們的專業
而不是來亂的青天老爺將這麼多的負面情緒帶給民眾
仇醫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期待未來看到的醫糾新聞可以更加的公正客觀
也期待未來的醫糾新聞可以看到作者更多對醫療的了解
小小心得,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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